王振华猥亵儿童案路边社消息
中國上市企業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9歲女童案引发輿論震動,最新消息稱,中國司法部已參與女童驗傷,上海檢方亦提前介入該案。 王振華案件震動中國。
北京時間7月5日,据中國財經媒體財聯社報道,中國司法部直屬的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已為受害女童驗傷,鑒定結果將為案件調查提供重要證据。 報道還稱,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已提前介入猥褻案,指導和監督公安部門開展調查。目前,警方已
刑事拘留王振華。 由于猥褻
罪名輕于強奸,因此不少質疑。中國媒體財新網援引法律人士話稱,警方以初步收集的證据對王振華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后續包括司法鑒定報告、当事人口供、同案犯其他案件追查在內的更多證据如果指向更嚴重的犯罪事實,則指控的罪名可能變更或者增加。 据報道,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與公安部三所一樣,都是在上海的國務院部委直屬司局級科研事業單位。巧合的是,該院的辦公地點也在普陀區,距離案发酒店只有十几分钟車程,“司鑒院出來做鑒定,權威性沒問題。” 而檢察院的提前介入也在情理之中。根据規定,對于重大、疑難、复雜的案件,檢察院認為確有必要時,可以派員適時介入偵查活動,對收集證据、適用法律提出意見,監督偵查活動是否合法。 根据中國
刑法第237條規定,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案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当眾猥褻犯罪的,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褻兒童的,依照前兩款規定從重處罰。 相关閱讀 上海富商猥褻案如何量刑引熱議 警方通報藏玄機 上市公司掌門猥褻幼童 什么力量令輿論噤聲 上海富商涉嫌猥褻9歲女童被刑拘 疑遭撤稿 董事長涉猥褻案謎团重重 新城控股連夜切割自救 一般來說,猥褻兒童的是在五年有期徒刑以內從重處罰,但如果发現存在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当眾實施猥褻行為的,或者存在其他惡劣情形(如多次猥褻或是猥褻多人的)則可以在五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之間從重處罰。 因此,對于王振華猥褻9歲女童一案,有律師表示,新城控股董事長只是猥褻一人,按照猥褻兒童罪,或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但從上海《新民晚報》率先披露的內情看,涉案且已被刑拘的周某曾將兩名女童(9歲和12歲)帶到王振華所在的酒店,且9歲女童被驗明傷情,另12歲女童情況并未披露。 外界多認為,從王振華與周某的交易,以及借助公益活動容易接觸兒童、青少年的情形看,王振華被指是慣犯。因此,從量刑看,判處時間或在五年至十五年之間從重擇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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